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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系统两上调研报告:降低新能源汽车两关键设备进口税率

信息来源:hangyun.biz   时间: 2020-12-21  浏览次数:46

本报记者 裴昱 北京报道

一边是国家发改委要求严格核查新能源企业投资项目的相关情况,另一方面,则是海关系统提出了对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生产实验设备的进口税率调整的建议。对于一时间处在风口浪尖的新能源造车领域,并不完全是“坏消息”。

《中国经营报(博客,微博)》记者获悉,地方海关系统已经提交了两份调研报告,分别提出对纯电动汽车驱动电机、新能源电池试验台等新能源汽车制造、研发领域的关键部件、设备的进口税率进行调整的建议。两份调研报告提出,这是为了体现国家政策对新能源车研发制造的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在调研报告中被建议调低的税率,是以“新增进口”为前提的,旨在通过降低进口关税,提升产业竞争力,并通过降低零部件到整车的制造成本,使得新能源车能够在终端消费者层面得到实惠,惠及百姓。

两上报告

对于新能源汽车领域而言,2020年是跨界造车之年。包括恒大、宝能等多个业外资本的进入,令这个本已有高光关注度的领域,再度聚集目光。而由此引发的各种争议和风波,也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成为国家发改委等主管部门关注的焦点所在。

但是,情况不止于此。在努力、尽责规范新能源车研发、制造领域的市场秩序的同时,国家主管部门对于新能源车的支持性政策并未终止。这一次,或有好消息来自进口关键零部件和生产研发设备的税率方面。

记者从多个消息源处证实,地方海关系统已经上报了两份调研报告,分别是《关于对纯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新增子目、新增进口暂税的调研报告》(以下简称“《驱动电机报告》”)、《关于对新能源电池试验台增列本国子目新增进口暂税的调研报告》(以下简称“《电池试验台报告》”),目前,这两份报告已经上交。

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这两份调研报告,是作为深入组织开展《进出口商品税则》修订调整工作的一部分进行。两份报告的提出机构,都是长春海关。而长春海关的辖区,恰是中国汽车工业布局较为完善、成熟,并拥有悠久历史传统的地区。

进出口税则是一国政府根据国家关税政策和经济政策,通过一定的立法程序制定公布实施的进出口货物和物品应税的关税税率表。进出口税则以税率表为主体,通常还包括实施税则的法令、使用税则的有关说明和附录等。

“根据各方面的因素,一个国家的主管部门,会对关税税则的部分进行修订和调整工作,2018年、2019年这项工作就已经开展,工作进行得还是卓有成效的。”一位长期在制造业企业从事进出口业务管理的人士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

税率调低

“长春海关提的关于调整汽车零部件进口税率的建议比较多,海关系统内部很多人都是知道的。”前述长期在企业从事进出口业务管理的人士表示,因此,这次这两份调研报告由长春海关提出,他和业内人士都不意外。

《驱动电机报告》提出,建议新增“纯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子税目,税率可以定在5%或3%。《电池试验台报告》则提出,建议新增进口税率为3%。而这两份调研报告中所提及的税率建议,都是“暂定税率”。

记者以“纯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电池试验台为条件,在海关相关系统查询进口税率,都未得到结果。不过,《电池试验台报告》中明确,新能源电池试验台的进口关税为7%、增值税为13%,税率较高;《驱动电机报告》中也明确表示:“……驱动电机,最惠国关税税率高于汽车零部件普遍税率。”

一位从事汽车零部件进出口的企业人士告诉记者,驱动电机和电池试验台,都是新能源汽车制造和研发中比较关键环节的零部件和设备。从目前情况来看,确实需要进口,因此,这两个部件的进口关税税率是高是低,对于企业的研发和生产成本来说,还是有很大影响的。

记者了解到,这两份调研报告已经上报,但是目前还未被决定采纳。

据了解,在新能源电池试验台方面,每个试验台系统成本大约在500万元人民币,每个实验中心需组装多套试验台系统,对企业研发投入要求较高,投资金额较大,如果进口关税降低,在电池研发领域的成本也会随之降低。

成功概率?

以上两个建议,当然是好消息,不过,从事新能源汽车制造、电池研发的企业真正关心的,其实是这两项调低关键零部件和试验设备进口税率的建议,能够有多大的成功率?

按照中国目前的政策框架,最终决定关税税率的,是国务院关税细则委员会。这个委员会的办公室设在财政部,办公室主任通常由财政部税政司司长兼任。目前,国务院关税细则委员会的主任由国务院秘书长肖捷兼任,副主任分别由财政部部长刘昆、国务院副秘书长丁学东兼任。值得注意的是,肖捷本人也是“财政系统”出身。

海关总署则是这个委员会的组成部门之一,通常会由一名副署长出任国务院关税细则委员会的委员。前述在企业长期从事进出口业务管理的人士告诉记者:“海关是重要的实施环节和部门。”因此,对于地方海关系统提出的建议,他认为有足够关注的价值。

另一方面,长春海关确实颇有这方面的传统。记者了解到,2018年~2019年期间,长春海关通过实地调研,总共上报了约20项与汽车零部件有关税率调整的税政调研报告。其中,4项被国务院关税细则委员会采纳。

“那些‘成功’的税率调整建议,主要涉及到汽车变速箱、转向机、车用空调、门锁、照明和信号装置等产品。”前述从事汽车零部件进出口的企业人士向记者表示。而长春海关的测算数据则表明,这些被采纳的税率调整建议,每年可以为吉林省内整车企业和零部件企业减税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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